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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“保健食品不是药物”应成常识
  •   梦见家里着火8月20日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《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》和《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》。指南提出,保健品必须在标签上标注“保健食品不是药物,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”的警示语,将保健食品与药物进行明确区分,提示消费者慎重选用。警示区面积不少于其所在版面的20%;印刷字体,提高清晰度;警示用语使用黑体字,让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看得更加清楚。

      市场上保健品种类繁多,所主打的成分应该都已纳入保健品企业的生产目录。可在保健品行业进入门槛不高、产品严重同质化的市场下,如何把自己品牌的保健品卖出去呢?一靠忽悠,二靠持续不断地忽悠。普普通通的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,一经经销商的口中说出,就具有了“祛痘养颜促睡眠,解酒护肝排烟毒”的功效。厂家及其推销人员展开忽悠竞赛,这个说对身体好,那个就敢说能治病;这个敢说能防癌,那个就说能治癌。以至于很多公司形成专门的营销套,编制完全的忽悠手册。保健品行业的忽悠手段,几成社会公害。

      保健品再好也不是药,永远无法达到经过多少年科研攻关、各种试验实验后被批准投放的药品的疗效,更不可能是包治百病、的灵丹妙药。可保健品商家哪管这些,一面在功效上胡吹海侃,一面又在产品包装上预留暗门。比如包装上非但没有“不能代替药物”的警示语,往往还印上性的图片,生产日期、使用方式、保质期等重要信息更是印刷不清,声明信息不直观、标注不醒目,致使一些老年人过量或超期服用。

      三人成虎,保健品被吹得神乎其神,不少消费者就信以。特别是老年群体,难免会在铺天盖地的广告、循循善诱的说辞中动心,从而花费大把的钱;当作神药大吃特吃,吃坏了身体的比比皆是。不仅如此,一些保健品巨头非法传销,更是与层层忽悠脱不了干系。忽悠来忽悠去,最终总是的消费者埋单。

      忽悠是保健品市场中的歪风,如不及时刹住,不仅会把保健品行业吹得七零八落,还会让更多消费者上当。《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》和《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》的适时出台,无异于两道紧箍咒,势必大大压缩保健品市场的忽悠空间。指南涉及保健食品上市后监管、办法涉及市场准入,甚至认为,保健食品监管发令枪已经响起,将给保健食品消费带来里程碑式的影响。

      需要提醒的是,在加大源头治理的同时,仍需对销售环节的忽悠之风高度。产品包装是规范了,可能不能管住销售人员的嘴?又该怎么管?销售环节涉嫌虚假宣传、夸大疗效、购买等忽悠行为,监管部门可否依法给予其与涉事企业相同的处罚?

      靠忽悠能一时,但终将被。也要再次提醒消费者,要谨记“保健食品不是药物”的常识,在销售人员的花言巧语下保持定力,审慎购买,因为即便是好东西,也不是每个人都需要。即便打算买,往后可得仔细看看有没有警示语,看看警示语的字够不够大。(贾亮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