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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民间中医:从政策中明白国家对中医药的重视
  •   2016年12月25日,我国首部《中华人民国中医药法》(简称《中医药法》)出台,将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。“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,是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、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、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、优秀文化资源和重要生态资源。”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指出,中医药法作为第一部全面、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,内容全面丰富,在具体制度设计中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,体现了中医药自身特点,符合行业和。

      中医药法提出:“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应当体现中医药特点”、“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,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,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,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,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”。民间祖传、师承的中医从业人员绝大多数具备一定的临床技能和经验,为基层百姓提供了必要的中医药服务,但由于学历、专业等问题,难以取得中医医师执业资格。

      《中医药法》根据民间中医从业人员主要是师承、家传等培养方式的实际,在充分考虑医疗安全风险的基础上,对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,开辟了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新途径,“有技无照”有望行医。同时考虑到获得执业资格的民间中医主要在诊所执业,而且中医诊所主要是医师坐堂望闻问切、服务简便,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的,按照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的要求,将中医诊所由现行的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,改变了一直以来以行政审批方式管理中医诊所的模式。

      “根据中医药法,今后成为中医医师主要有两个途径:一是医药院校培养的学生,二是规范师带徒的人员和确有医术专长的人员。”望京医院院长、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会长陈珞珈说,中医药法根据历史和现实实际,从法律层面肯定中医师带徒的人才培养模式,确定其性,为保存民族医药国粹、解决我国卫生资源不足和基层中医缺乏的开辟可行途径。这对进一步促进中医百里挑一关昕和刘硕药服务的可及性,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,壮大基层中医药服务队伍,方便人民群众就医具有重要意义。

      2018年,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网发布《关于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,从七个方面提出了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的主要举措。在这一意见下,师承制度作为符合当下时代探索中医药人才发展的一条创新之,已然进入历史舞台,将中医人才的成长和师承教育结合起来。在一条条支持中医行业的政策下,中医从业者们对于行业重拾热忱,带领更多传承之人踏入中医领域。

      2021年1月21日,国务院提出的《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》(简称《政策》)中明确提出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。增加多层次的师承教育项目,扩大师带徒范围和数量,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。长期推进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、传承工作室建设等项目,充分挖掘民间中医特色疗法及技术。

      民间中医从未被排挤、轻视,继《中医药法》后,国家推行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,立法以推动中医创新发展,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,推进健康中国建设。